关于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进行监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根据《阜阳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阜办发〔2022〕9号)《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实施操作指导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监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合同估算价1亿元以上工程、1千万以上智能化等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市公管局对编制情况实施监督。
二、招标人最迟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10个工作日将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送市公管局法规科,市公管局组织对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监督结果交招标人使用。
三、组织监督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按照约定支付。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