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224号
(城乡建设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全国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相关政策规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所提关于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发包方式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履行管理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国际化咨询公司等建议,对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政策指导,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发展。2017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选择部分省(市)及相关企业在创新管理机制、提升工程咨询服务水平、规范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等方面开展探索,积极引导市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序发展。2019年,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从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鼓励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引。
一、关于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发包方式
提案提出的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适用的项目类别、包含的具体服务内容、适用的发包方式等建议十分中肯。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开展试点、制定文件等方式,不断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措施。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要求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聚焦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实施两个着力点,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内涵、如何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取费等内容,指导各地遵循项目周期规律和建设程序的客观要求,不断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在典型示范推广、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应用。
二、关于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履行管理
规范的合同文本和严谨的合同条款,是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为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研究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包含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并对服务范围、服务费用和支付、服务进度计划、主要咨询人员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事项、合同当事人的权力义务等,有利于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约行为,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目前,合同示范文本已形成送审稿。待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后,我部将加强合同示范文本实施后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包与承包活动,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水平。
三、关于明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国际化咨询公司路径
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是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示范项目,更好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我部正在组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情况调研,结合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年度统计情况,摸清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基础数据,深入分析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形势和特点。另外,通过组织开展典型项目案例征集和遴选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积累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提高相关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水平。同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鼓励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逐步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吸纳提案提出的建议,加强工作统筹,凝聚行业共识,加快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