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与报告表的区别
1、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占地面积1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动用土石方量1万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占地面积1公顷以下且动用土石方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
2、申报前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送审稿。
若需编制报告书,则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单位编制后将送审稿纸质版一式十份送至水利学会,水利学会安排专家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若需编制报告表,则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单位编制后直接将电子版送审稿发送至shuiwuchuangkou@126.com,区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形成报批稿。
若需填写登记表,则要求建设单位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填写完毕,盖公章后提交一式三份到区水务窗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