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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02-23 浏览次数:1245


项目名称

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czgc202301-120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南谯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5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0550-218228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2楼

联系人及电话

唐诗瑶  1585501985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0221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润邮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

安徽省阜南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牵头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

投标价(元)/费率(%)

叁仟玖佰捌拾叁万陆仟陆佰柒拾捌元壹角壹分

39836678.11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李勇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322008201000491

水安B(2017)0065024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高邮市东部新城区生态水系项目(序贤河、通湖南河、周玉河、丰瑞河综合整治工程)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规模:3906.10万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高邮市红旗河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时间:2020年12月05日

规模:20357.05万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费率(%)

肆仟零贰万玖仟玖佰陆拾柒元

40029967.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叶军海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342018202202249

皖水安B(2022)00979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安徽省江南集中区九华河治理工程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规模:3673.8万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巢湖流域牛屯河中下段防洪治理工程鸠江区施工二标段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规模:3848.72万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凤台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牵头方)

河南露旭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牵头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

投标价(元)/费率(%)

叁仟玖佰零伍万壹仟玖佰叁拾叁元陆角陆分

39051933.66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唐国培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342019202001188

皖水安B(2014)00212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虞城县水利局包河、武河、富民沟、文明沟等水利综合整治项目及监理第一标段

时间:202011月02日

规模:4847.89971万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宣城市双桥联圩防洪工程施工三标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规模:3667.296088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224日至2023227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不含专家评审费。

招标代理费

 6.195万(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