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51-64269116工作时间:8:00-18:00在线咨询
 

招标动态

最新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皖都徽韵对面)


电话:0551-64269116   

 

传真:0551-6426911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动态 >> 中标公示

[滁州】定远县藕塘镇回民村、大杨村、马刘村、仁和村食品加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03-17 浏览次数:1072


项目名称

定远县藕塘镇回民村、大杨村、马刘村、仁和村食品加工项目

项目编号

czgc202302-127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藕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定远县藕塘镇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贲远洲 1515505914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金山北路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工 1788011067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中标候选人

企业名称

安徽省冠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13482239.89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卫金超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12134034

工期(日历天)

120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

招标代理费

2445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监督股,联系电话: 0550-428863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