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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5/011001005003/20200804/6a7fd369-5229-4649-ba22-69f13ab37905.html)递交至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和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5/011001005003/20200412/d8877ed3-c192-4bdf-950b-5d618442a82c.html),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7层监督股,联系电话:0550-5218927。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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