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5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3日。文件提出:
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
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
1、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
3、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4、严禁设置投标报名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
严肃评标纪律
1、评标专家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2、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
3、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串标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价软件编码相同的;
3.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其他相关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不得以支解发包、化整为零等形式规避招标。
3、除交易平台暂不具备条件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4、投标人不以中标为目的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