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五一”假期临近,建筑施工存在安全管理力量减弱、人员思想松懈的情况,为切实加强全市“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厂房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合建质安〔2023〕8号)及《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合建质安〔2023〕9号)文件要求,确保“五一”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各单位、项目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一”期间要做好轮岗值班。要根据节日特点和季节特点,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避免因管理脱节、作业人员思想松懈造成安全事故。
二、严抓安全生产,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节假日期间巡查,要深入施工一线。一是排查人员在岗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轮岗值班,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缺位;二是排查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现场动火作业、电焊作业是否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易燃易爆材料是否安全存放,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是否足额配备,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等;三是排查危大工程,重点检查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是否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施工过程中是否进行过程管控,存在的问题隐患是否立行立改;四是排查作业人员教育情况,重点排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班前会、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违章作业情况。
三、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一是要强化和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应急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二是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工地安全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要加强现场巡查,确保安全生产。三是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做好抢险备勤工作,迅速组织抢险,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上报。
“五一”期间,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做好轮岗值班工作,每日开展安全暗访巡查。“五一”期间值班表请于4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