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中铁臻庭项目自管供电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中铁臻庭项目自管供电施工工程
1.2招 标 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编号:YBC-20230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青弋江路交口。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包含商品房住宅1-3#楼,安置房住宅4-7#楼,街道党群服务中心(P1#)、公共服务配套(P2#)、配电房(P3#)、公共服务配套(P4#),地下车库。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中铁臻庭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
3.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承诺常驻在施工现场。
3.5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部分合同款往来发票凭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投标相关材料归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标无补偿费用。
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下同)。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招标代理公司。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 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2楼205室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
6.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
7.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报名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pzxjt.cn/)同步发布。
9.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路中铁科技大楼四楼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1-82579300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
联系人:汪月琴
电话:1815650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