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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 凤阳县人民法院府城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6-08-01 浏览次数:1489

 

 

凤阳县人民法院府城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G2016262

发布日期:201681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府城人民法庭建设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发改投资(2013194 

3、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府城前门路北侧十八桥南路西侧;

2、建设规模:凤阳县人民法院府城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共三层,总建筑面积约1889m2,施工概算600万元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不含预留金),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不含预留金),竣工审计后十日内支付至审计决算价款的90%,其余10%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在中标后如需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请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6  8   1   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人民法院府城人民法庭建设工程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号:102375607216

            号: 1313072138000016991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价的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府城镇政务新区 

联系人:汤主任

电 话:1895506657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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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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