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资金一般在上一年度的下半年开始陆续申报(具体时间以各专项正式申报通知为准),伴随今年超长期
特别国债任务的提前下达,预计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两重”“两新”项目推进。因此,项目单位未雨绸缪及时准备申请材料,以确保顺利获得资金支持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实行核准或者备案制。以下提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范本》供参考。
*附:中央预算内支持领域及特别国债支持领域/投向参考表
(各省、市情况各有不同,以地方发改部门实际开口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