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先生店镇范庵村委会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招标编号:E341502001001909)”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中第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己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己建业绩或分包己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己建业绩或分包己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中第3.5.4条第二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本项目不采用)中“(本项目不采用)”字样删除。
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不变。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 请与谅解!
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镇人民政府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