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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09 浏览次数:186

项目名称

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WH071FJ25JL0124 

标段名称

芜湖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WH071FJ25JL012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三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经开区湾里街道凤鸣科创城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 0553-522761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及电话

李云1530553013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0.78%

项目负责人

 侯立堂

证书编号:34006663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蜀枫南苑项目工程监理;霍邱县城东片区棚户区二期(B 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肥东二中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禹洲·龙子湖郡 59#AB 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奖项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区二期工程内科病房大楼;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质科学教研楼工程;鲁班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0.82%

项目负责人

马自成

证书编号:00268240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工程监理;兰溪市张山雷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监理;金华亚运分村项目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永康市客运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奖项

金华科技文化广场监理项目;2020-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鲁班奖工程;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监理Ⅱ标(4#-5#楼);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0.93%

项目负责人

杨忠明

证书编号: 00269264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工程监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11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3)项目施工监理;金融城起步区ATO90958地块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广大附中(南沙)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奖项

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新馆二期工程;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哈密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十四届第二批中国钢结构金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任总监注册证书延续时间不符合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基准价:0.78%

2.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三

3.样本值单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