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价协〔2026〕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工程造价业务对口单位,各会员单位:
根据《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2026年工作安排,我协会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执业满一年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信用评价工作。
二、评价依据
《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价协〔2026〕50号),可登陆中价协官网(http://www.ccea.pro)下载查看。
三、进度安排和实施方案
(一)动员部署及个人申请阶段(2026年10月19日~11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工程造价业务对口单位(以下统称“省级协会”),为中价协信用评价的初审机构,应及时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拟申请人参加信用评价。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价协官网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完成填报后提交至相应省级协会进行初审。
申请人为水利或交通专业的,须先进行预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省级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报信息。
(二)初审阶段(2026年11月)
各省级协会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审,在11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提交至中价协。
(三)终评阶段(2026年12月)
中价协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终评。
1.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官网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中价协行业自律部:010-68331822-1
技术支持:010-62041661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6年10月19日
关于开展2026年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6〕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