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批次杆塔类协议库存招标(二次)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若本项目某类别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考虑到本项目工期紧的缘故,将直接转化为竞争性谈判。
1.以<<招标流标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
2.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4.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若第二次报价两家报价相同则再进行第三次报价。
5.谈判时,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委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6.明细报价清单中每个子项综合单价根据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7.若某类别发生上述情况,该类别三个包别将只对第一包进行评审,其余两包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理。
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