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长途汽车站主站房空调系统、通风系统
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宁国市长途汽车站主站房空调系统、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国市长途汽车站主站房空调系统、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工程地点:宁国市东城大道与S104省道交叉口
3、建设单位: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为6930平方米(其中一层区域使用空调面积约2250平方米,二、三层区域使用空调的房间数量约26个,其面积约2500平方米,具体使用面积以图纸和现场为准),地上3层,框架结构。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国市长途汽车站主站房工程建设所需变频多联分体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其中通风管道制作安装不在招标范围)。所有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6、项目概算:170万元
7、工期要求:与室内装饰施工单位进度同步,并服从业主和室内装饰施工单位的进度安排。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供货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供货商投标);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的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所投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按照成立日期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且通过ISO9001:2008、ISO14001、OHSAS18001系列认证;
6、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
7、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含安装)不少于 150万元人民币的变频多联分体空调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或待建工程,中标后须常驻施工现场;
9、本项目不接受同一空调品牌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丝网南2号楼5层505房间)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⑷投标人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⑸制造商授权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及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资料;
⑹投标人出具当前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或取消投标的处罚情况以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或待建工程的承诺书;
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hhpgs.com)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国市合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津河东路107号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丝网南2号楼5层
邮 编: 242300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 谢富庆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13705635408 电 话: 13866106922
传 真: 0563-4022476 传 真: 0551-62303280
六、备注
1、以上证书、证件或证明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交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真实、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仅向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3、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黑名单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