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迎接财政部开展的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和省财政厅开展的政府采购透明度督查,经研究决定,由各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查范围: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7年9月1 日-2018年8月31日所有政府采购项目。
二、 对自查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逐项梳理自查,形成自查情况表,自查表要求见附件。
三、 各代理机构务必在2018年9月4日17:00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结果打印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档同时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 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自查工作中发现政府采购项目在2个平台漏报错报信息并主动上报的,不纳入对代理机构的考核。
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联合市财政局对各代理机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代理机构自查不到位、不精准和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六、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550-3019705
电子邮箱:675130967@qq.com
特此通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