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AHHP-2015-003
发布日期:2015年1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部队八支队新营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2、招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部队八支队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长丰县、庐江县、福建省福州市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部队八支队新营区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长丰县、福州市和庐江县三地。新营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全彩LED显示系统、电视会议系统、电子围栏系统、营区监控系统和DLP显示系统拆移等组成。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部队八支队长丰新营区、福州市独立大队新营区和庐江县十中队新营区的全彩LED显示系统、电视会议系统、电子围栏系统、营区监控系统和DLP显示系统拆移等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技术需求及说明中设备清单)。
5、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证书及以上;
3、安防工程壹级;
4、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5、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于2015年1月14日至 2015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公司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集团院内南2栋5层504室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授权书;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领取:报名时购买。
4、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本,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4日 14 时30 分,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集团院内南2栋5层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部队八支队
联系人:沈参谋
电 话:1832613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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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婷婷
电 话:0551-62303706
邮箱:1872086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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