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牵涉各方广,难免出现各种问题,对于监理来说,日常各种之一就是不断解决施工当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对于施工单位不按标准规范施工、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等行为,监理一定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立即停工、进行改正。然而在现实中,几乎每个监理都会碰到以下情况,虽然已经向施工单位反复多次提出问题和意见,但其就是不整改,处理不好往往会造成更大的矛盾,甚至影响整个工程的稳定有序进行。
监理难以撼动施工单位的强势地位是不可不说的事实,但某些施工单位的一意孤行也是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辨证来看,监理也要反思自己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有没有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到底是施工单位就是故意对监理的意见置之不理?还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今天我们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下。
第一,先看看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
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要执行监理规范。监理所提的问题,是否在监理合同义务和监理规范的范围之内?如果不是,那么施工单位是可以不予理睬的。如果确有必要,监理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必等施工方的回应。监理切不可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样样全能,什么都管,处处伸手,越俎代庖,不仅吃力不讨好,弄不好还要背锅。
第二, 要看问题的提出是否合法有效。
书面形式会议记要形和口头形式都要有据可查。特别是一定要向对方领导层和管理层正式提出,而不能只在工地向作业层提出。
第三,要客观分析施工方不整改的原因。
一是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工地管理失控,承包方可能连转到哪个包工头手里都不搞不清了,当然也就谈不上整改。
二是承包方有自己内部一本帐,例如承包方手里有三个工地,其中一个是省市重点项目,施工方老板全力要保,你这个工地只好先应付一下再说,监理对此一无所知,只好干着急。从这一点也可看出监理只是面对工地现场施工人员是多么荒谬。
三是解决这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例如图纸待修改,甲供材没到位,协作单位不配合,等等。施工方的老板和包工头不少是老江湖老油子,有着对付监管对付甲方的成熟经验,业内有潜规则,所以监理以为是问题,他们根本不当一回事也是经常有的,监理切不可当书呆子。问题要抓住要害关键大局,而不要在枝节和表面纠缠。不能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背后管理体系的好坏。
第四,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如果持续协调一直解决不了,特别是发现了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监理要格外注意了,不能一味发通知傻等。因为这种管理混乱、管理失控的工地出事是必然的,所以要当机立断,该留证就留证(特别是纸质的文件材料),该强力制止就制止,如若还不行就要报告强力部门进行整改,且不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为一旦出事监理肯定脱不开关系,甚至于替别人背锅,遭受重罚乃至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