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及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一、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先变更为: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和要求
|
安装部位
|
1
|
大型反渗
透净饮
一体机
|
台
|
4
|
1.额定电压:220V/50Hz;
2.额定功率≤3500W;
3.外形尺寸(mm):宽度500-800mm,厚度400-700mm,高度1500-2000mm。
★4.额定总净水量:8000L.
5.出水形式: 配置一开一直饮龙头,出水口材质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标准。
★6.反渗透膜≥600G
★7.反渗透净饮一体机至少具备五级过滤功能。
★8.净水流量≥90L/h;水箱≥10L。
9. 所投产品设有液晶中文显示屏,具有滤芯更换提醒功能,保证水质安全。
10.杀菌装置:具备紫外线杀菌装置或者臭氧杀菌系统,提供杀菌装置的涉水批件。
★11.提供本产品CCC认证,且CCC证书型号须与实际供货型号一致;
12.售后服务更换滤芯提供滤芯卫生批件。
|
|
2
|
大型反渗透制水设备
|
台
|
17
|
1.额定电压:220V/50Hz;
2.额定功率≤200W;
3.外形尺寸(mm):宽度450-800mm,厚度350-700mm,高度1000-1500mm。
★4.采用反渗透膜≥300G
★5.反渗透净饮一体机至少具备四级过滤功能。
★6.净水流量≥ 40L/h;水箱≥10L。
7.所投产品需配置压力罐,压力罐需出具(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生部(2001版)检测报告。
8.所投产品设有液晶中文显示屏,具有滤芯更换提醒功能,保证水质安全。
★9. 提供3C认证证书,且CCC证书型号须与实际供货型号一致;
10.售后服务更换滤芯提供滤芯卫生批件。
|
|
3
|
小型反渗
透净饮
一体机
|
台
|
8
|
1.额定电压:220V/50Hz;
2.额定功率≤1500W;
3.外形尺寸(mm):宽度300-400mm,厚度300-500mm,高度1000-1500mm。
4.额定总净水量:2000L.
5.出水形式: 配置一开一直饮龙头,出水口材质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标准。
6.采用反渗透膜≥50G过滤
★7.小型反渗透净饮一体机至少具备四级过滤。
★8.净水流量≥6L/h;水箱≥10L.
9. 所投产品设有液晶中文显示屏,具有滤芯更换提醒功能,保证水质安全。
10.杀菌装置:具备紫外线杀菌装置或者臭氧杀菌系统。
★11.提供本产品CCC认证,且CCC证书型号须与实际供货型号一致;
12.售后服务更换滤芯提供滤芯卫生批件。
|
|
4
|
管线机
|
台
|
86
|
1、额定电压:220V/50Hz;
2、额定功率≤2300W;
3.外形尺寸(mm):宽度200-350mm,厚度150-600mm,高度400-600mm。
4.出水形式:单出水口设计,能够提供热水和常温水。有童锁功能。
5.出水口材质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标准,加热桶需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标准。
6.所投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要求;
7. 所投产品设有液晶中文显示屏。
8.杀菌装置:具备紫外线杀菌装置或者臭氧杀菌系统;
★9、提供本产品CCC认证,且CCC证书型号须与实际供货型号一致;
|
|
5
|
直饮水龙头
|
支
|
28
|
所投产品材质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标准。
|
|
二、原中标文件中“评分标准”现变更为如下内容: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
分值
|
备注
|
合 计
|
100
|
|
报价评审
|
30
|
|
一
|
价格
|
1.超过控制价(79.20万元)的为无效标。
2. 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审价=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
(2)取全部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分的评标基准价。
3、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对应的基准分为30分):
(1)评审价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为基准分减1分。
(2)评审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为基准分减0.5分。
注: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
|
技术评审
|
70
|
|
二
|
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参数满足偏离情况(10分)
|
供应商非★参数指标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非★参数指标负偏离扣3分,超过3项不满足为无效标。★参数指标每有1项不满足,投标无效。
|
10
|
|
技术参数正偏离(5分)
|
1.指标确有实际意义的正偏离每项加1分(须提供实际证明材料)
2.加分项最多加5分。
|
5
|
|
三
|
产品业绩
(10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截止开标时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的业绩。
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银行汇款进账凭证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无效。
业绩得分=(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
基准业绩= 2017年1月1日至今(截止开标时间)同类项目有效合同累计销售最高金额。
注:以提供投标人或产品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和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备查(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模糊不清晰、产品系列型号不符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
10
|
|
四
|
设施设备 (13分)
|
1.所投产品具有隔夜水自动排空功能得2分。
|
2
|
提供产品性能证明材料。
|
2.所投产品具有净化系统自动冲洗功能得2分。
|
2
|
3.根据产品采用滤芯品牌、质量性能等优劣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6分。
|
3
|
|
4.根据产品采用的膜元件品牌、质量性能等优劣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6分
|
3
|
|
5.根据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备饮用水水质指标检测种类由多至少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
3
|
|
五
|
技术力量(13分)
|
1.所投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数量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
3
|
|
2.所投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数量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
2
|
|
3.投标人参与制定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国际、国家、军队、行业标准的数量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
3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自身相关资料;投标人是产品代理商/销售商的,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资料
|
4.投标人为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得2分,省级技术中心的得1分。
|
2
|
5.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
|
1
|
6.投标人具有相关产品国家实验室认证资质实验室的得标准分,否则得0分。
|
1
|
7.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
|
六
|
质量控制(7分)
|
1.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认证范围须包含投标产品类别,否则不得分。)
|
2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自身相关资料;投标人是产品代理商/销售商的,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资料
|
2.具备有效的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1
|
3.具备有效的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1
|
4.提供近三年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饮用水质合格检测报告数量评分,排名第一得标准分,依次递减0.3分。
|
3
|
七
|
生产工艺(5分)
|
1.根据产品检验、生产工序符合产品技术标准情况评委酌情评分。
|
3
|
工艺要求须有影印资料证明,否则得0分。
|
2.根据加工作业指导书符合产品技术标准情况评委酌情评分。
|
2
|
八
|
售后服务(7)
|
1.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5分,最多得标准分。
|
2
|
|
2.维修响应:根据投标企业对产品维修响应承诺情况评分,最优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
3
|
|
3.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售后服务网点数量最多的得标准分值,依次递减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网点汇总表,投标现场携带网点房屋租赁合同、租房银行汇款凭证等备查,挂靠或合作的单位为无效的服务网点)。
|
2
|
|
三、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15时00分整”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1日15时00分整”。
2020年07月28日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