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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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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计算规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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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浏览次数:43725 |
一、变压器及配电设备
1.变压器安装及干燥,按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容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2.变压器油过滤,以“吨”为计量单位,其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定额赊不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它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
油过滤数量(吨)=设备油重(吨)×(1+损耗率)
3.断路器、负荷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电力电容器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4.隔离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5.结合滤波器的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每套包括结合滤波器和单极刀闸安装;不包括抱箍、钢支架、紫铜母线的安装,另套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6.支持电容器、阻波器等高压设备的安装,定额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应另按施工图设计套用相应项目。
7.成套高压配电柜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制安装。
8.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和配电箱(板),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
二、母线、绝缘子
1.县式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安装的提挂跳线、引下线或阻波器等设备用的绝缘子串,按单、双串分别以“串”为计量单位。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定额内。
2.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的部分,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设计跨距不同时,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均压环、间隔棒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计算。
3.软母线引下线安装,指由T型线夹或并槽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槽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定额,不得换算。
4.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侧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定额,不得换算。
5.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庆分别导线截面,按三相为一组计算。
6.使用两根导线连接的引下线、设备连接线、跳线、均按2×1400mm2以下定额执行。
7.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度(包括水平县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系以45米以内为准,如设计长度超过45米时,可按比例增加定额材料量,但人工和机械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按施工图设计需用量加定额规定损耗量计算,计价后列入材料费内。
8.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表1规定计算。
9.硬母线包括带型、槽型、管型母线安装,以“米/单相”为计量单位。管型母线引下线的配制,按三相为一组计算。
10.钢带型母线安装,按相同规格的铜母线定额执行,不作换算。
11.封闭母线安装,以“米/单相”为计量单位;重型母线,以“吨”为计量单位。
12.硬母线配制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规定计算。
13.固定母线用的金具已包括在母线安装定额内。但母线安装,支持瓷瓶安装定额,均未包括钢托架制作安装,应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执行第六章“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
三、控制、继电保护屏及动力照明控制设备
1.控制、继电保护屏及动力,照明控制设备安装,均以“台(块)”为计量单位。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应按第四章、第六章的相应定额执行。
2.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
3.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4.箱柜绝缘导线配线均以“米”为计量单位。
5.盘、箱、柜的外部连线预留长度按表3计算。
6.配电板制作安装及电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四、电机、调相机及起重设备电气装置
1.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检查接线和各式起重机电气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上设备本体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定额,各式起重机本体安装执行第十四册“热力设备”定额有关项目。
2.滑触线安装,以“米/单相”为计量单位,其预留长度按表4规定计算。
五、电缆
1.直埋电缆挖、填土(石)方量,为简化计算可参考表5计算
2.电缆沟盖板揭盖,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
3.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米;
(2)垂直敷设管口距地面加2米;
(3)穿过建筑物外墙者,按基础外缘以外加1米;
(4)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以外加0.5米。
4.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时,其土方量的计算:凡施工图有注明的,按施工图规定计算;未注明的一般按沟深0.9米,沟宽按导管两侧边缘各加0.3米工作面计算。
5.电缆敷设按延长米计算。
6.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另按表6规定增加附加长度。
7.电缆终端头间头均以“个”为计量单位。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中间电缆头根据设计需要确定。
8.电缆支架及吊索:
(1)电缆支架、吊架、槽架制作安装,以“吨”为计量单位,执行本册第六章定额
(2)吊电缆的钢索及拉紧装置,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
(3)钢索的计算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
六、配管、配线
1.各种配管应区别不现敷设方式、位置及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的长度。
2.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一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另行计算。接线箱分别以明、暗装及其半周长,按个计算。按线盒区别其明、暗装及类型,按个计算。
3.管内穿线,管内穿线分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按不同导线的截面,按单线延长米计算。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4.线夹配线,区别瓷夹配线和塑料夹配线、两线式和三线式;按敷设在木、砖、混凝土等不同结构和导线规格,以线路延长米计算。
5.绝缘子配线,包括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及蝶式绝缘子配线,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6.槽板配线,应区别木槽板、塑料槽板配线和二线、三线式线路,按延长米计算。
7.瓷瓶暗配,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橼距离的长度计算。
8.钢索架设,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9.塑料护套线配线,区别二芯线或三芯线,按单根线路延长米计算。
10.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权的预留线,按表7规定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
七、照明灯具
1.照明灯具的工程量计算,应区别灯具的种类、型号、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表8。
2.各种开关、插座、安全变压器、电铃、电风扇的工程量,分别以“套”或“台”为计量单位。
八、接地装置
1.户外接地母线敷设,按图示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已包括挖土、填土、夯实。
2.挡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指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3.避雷针、独立雷针安装,分别按每根或每基为单位计算。针体的加工,按第六章“铁构件制作”定额相应项目以“吨”计算。接地极以“根”为计量单位,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米计算。如设计有管帽时,另按加工件计算。
九、10千伏以下架空线路
1.杆基挖地坑的土方量按施工图杆基尺寸,分别不同土质,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土方量计算公式如下:
V=(a+2c+KH)×(b+2c+KH)H+1/3K2H3
式中V──地坑体积
a ──坑底净长 b ──坑底净宽 k ──放坡系数取0.33
H ──坑的深度 c ──工作面取100mm
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计算杆坑土方量:
2.杆塔组立,分别杆塔形式按根计算。
3.横担组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别不同形式,以“组”为计量单位。
4.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型式,以“组”为计量单位。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表10计算。
5.导线的架设,按不同截面分别按单线每公里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如表11。
十、电气调整试验
1.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系统图为单位。电气设备元件的调试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另行计算。其中各工序调整费用需单独计算时,可按表12所列比例计算。
2.电气系统调所需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大型电机及发电机的联合启动调试用蒸气、电力和其它动力能源消耗及变压器的空载试运转电力消耗,另行计算。
3.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作为独立的系统计算调试费。
4.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以一侧一台断路器为准。若两侧均设计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
5.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的系统调试。凡供电回路中设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刀闸开关、保险器),均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6.变压器系统的调试,以每个电压侧一台断路器为准。多出部分,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7.特殊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
(1)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计算;
(2)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3)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4)零序保护,按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的台数或送电线路断路器的台数计算;
(5)母线差动保护和故障示波器的调试,均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
(6)线路纵横差保护,按所保护线路的断路器台数计算;
(7)失磁保护,按发电机的台数计算;
(8)变流器的断线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
(9)振荡闭锁装置,凡能构成振荡闭锁的,一个回路设备为一套计算系统。
8.自动装置及集中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具体规定如下:
(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械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如,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的厂用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投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又如,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投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计算。
(2)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
(3)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
(4)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5)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
(6)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7)**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8)远动装置调试,远动装置本体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9)变送器屏,以屏的个数计算。
(10)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冲击继电器的个数计算。
9.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个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远离厂区,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
(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一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等均按一根(组)计算。
(3)独立的接地装置按根(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根(组)计算。
10.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静电电容器、高频阻波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定额计算调试费用。
11.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台机械整流器及附必设备为一组计算。
12.硅整流装置调试,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13.电动机的调试,分别按电机启动方式、功率、电压等级,以“台”为计量单位。
14.电梯电气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两部或两部以上并列运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额乘以1.5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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