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定远县花园湖公园园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约定为:经考核合格按年支付项目款。
现变更为:经考核合格按月支付项目款。
以上变更公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招标公告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变更公告,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定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