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智能化柜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JW13-W1007
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333200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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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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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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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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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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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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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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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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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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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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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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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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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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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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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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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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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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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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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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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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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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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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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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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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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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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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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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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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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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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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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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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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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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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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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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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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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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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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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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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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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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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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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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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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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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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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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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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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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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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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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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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型号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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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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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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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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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联系招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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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6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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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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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运杂费: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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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货物类别。
(六)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授权书。
(七)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三、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30 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204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产品的授权书(非制造商需提供)。
8.保密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原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 2020年 12 月 15 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第一开标室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第一开标室。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某部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联系人:赵助理 电话:0551-65731317
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13685690340
十一、监督部门
联系人:高助理
电 话:0551-65731314
附件
保密承诺书
某部: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 、 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