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铁四局置业(淮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中铁南山名邸项目代建市政道路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中铁南山名邸项目代建市政道路施工工程
1.2招 标 人:中铁四局置业(淮南)有限公司
1.3项目编号:K20201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
2.2建设规模:南山名邸项目代建市政道路工程,包含支经八路及支纬十路共两条道路,支经八路北起和风大街,南至和畅街,全长382.5m,道路红线宽24m;西起润水路,支纬十路东至淮河大道,全长536.46m,道路红线宽12m,全线均为新建。
2.3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确认的中铁南山名邸代建道路工程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不含乔木及树池篦板)等,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移交、备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包括中标代建工程),且承诺常驻施工现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工程,同时提供施工承发包合同及合同款往来发票凭证复印件(对应合同的部分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9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投标相关材料归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标无补偿费用。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近三年是指2017年12月1日至今(下同)。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文件时须审查的资料: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或承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合同的部分发票)。上述资料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招标代理公司。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30 时至5:00 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2楼205室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
6.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7.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报名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ahhpgs.com/)同步发布。
9.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路中铁科技大楼四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65244221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205室
联系人:汪月琴
电话:0551-63845661转801、1815650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