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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1)2017年12月1日以来,具有为合肥地区政府、事业单位或部队作为供应商同类案例;
2)学院印刷服务包含的各种书籍、试卷、文件、会议材料、文件汇编、宣传读物、练习簿、年鉴、各类表证等业务,印刷企业要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需包含文件资料,适用地域须包含安徽省,具有乙级资质的省外供应商,须经安徽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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