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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裕安丁南村安置房项目(裕安区人居环境改善一期)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1-15 浏览次数:4501

一、招标编号:E341503001000950

二、项目名称:裕安丁南村安置房项目(裕安区人居环境改善一期)一期施工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 六安市裕安区丁南居委会丁南小学附近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人民政府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o  服务类   o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裕安丁南村安置房项目包括1#、3#、4#共三栋住宅楼、S1#商业和S2#商业共二栋商业楼、配电房、泵房、道排、绿化工程室外附属及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具体详见裕安丁南村安置房项目(裕安区人居环境改善一期)一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答疑等文件。项目总投资约6400万元。

九、资金来源:城投融资

十、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9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200㎡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注:①属于国有投资的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②如上述第①中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不能体现要求的工程规模(金额等),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指竣工结算资料或招标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工程量清单)以证明其业绩满足上述要求,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③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相关证明中列明的金额为准(如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项目经理名称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项目经理名称为准(如不一致,以时间在后的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为准)。④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考察,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作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及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5、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为促进地方经济及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本项目鼓励大型施工企业与裕安区本地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的本地企业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人开标现场需提供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供现场查验,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 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 t 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5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www.ggjfwpt.luan.gov.cn)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17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按时提交,未提交的将按无效标或废标处理。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项目名称:裕安丁南村安置房项目(裕安区人居环境改善一期)一期施工总承包

户名: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302105327100000200147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