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巢湖市半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招标项目编号:2021AFMGZ00592 )答疑文件变更及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P19,财务最低要求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请问提供哪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请明确。
答:无需提供,不做要求。
2、招标文件P20,本项目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中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污水处理厂EPC(或DB)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正在运营的有关证明材料。请问:(1)EPC(或DB)总承包项目内容仅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内容,取得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即为项目已完成,与项目是否进入运营期无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正在运营的有关证明材料为EPC(或DB)模式的定义错误。因此,EPC(或DB)工程总承包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可,请明确。
答:需提供正在运营的有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P47,设计优化人员配备情况:“环保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请问: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开展职业资格改革工作,大幅减少取消职业资格,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监管,在此背景下,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注册和执业工作因改革原因有所放缓,暂未启动注册。因此,本项目评分要求与国务院现行规定相悖,根据本项目情况及建设需求,建议修改为:“环保专业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
答:修改为“环保专业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
4、招标文件P70,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目录七、资格审查资料(七)项目经理承诺,招标文件P84,(七)施工负责人承诺,与目录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以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5、《招标技术要求》第72页-74页提供了主要设备参考品牌表,该《招标技术要求》多处设备的详细描述中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资料(如设备供货商业绩、资质、运行手册、样本等),且部分标注有★号要求,因近年项目招标均要求技术规范书中资料为标后提供,我司认为招标提供的设备参考品牌肯定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文件。请问:《招标技术要求》中★项、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资料是否不作为资格审查指标,仅作为招标人验收标准,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中所需资料。
答:《招标技术要求》中★项、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指标,仅作为招标人验收标准,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中所需资料。
6、招标文件P17,10.10条:3、最终结算条款:最终工程结算价以招标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最终审定金额为准。(1)本项目为EPCO项目,招标有初设图纸,投标阶段需提供设计图纸、中标后需要提供施工图;(2)10.10条:4、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按照本次招标范围约定的内容,完成优化设计施工--出具施工图。请问:针对污水处理厂部分,中标后的施工图是本次招标范围详细内容的体现,本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是应为中标后提供的施工图而不是招标的初设图纸和投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请明确。
答:污水处理厂(含市政公用工程、配套及附属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总价包死,中标后不予调整),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含泵站)采用暂定总价并以最终审计结果据实结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根据各自的设计优化方案列明管网的管径、长度及相应的单价,此价格为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标后不予变更。最终支付时以最终审计结果据实结算)。
7、请提供本项目地勘资料。
答:参考初步设计文件。
8、请问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单座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单座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业绩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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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