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变更设计(集镇防洪部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变更设计(集镇防洪部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NNBZ0031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NNBZ00310
2.5 项目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北部,盛桥河流域北邻巢湖、西接白石天河、南部及东南部与顺港河相连、东挟西环圩河,流域范围涉及庐江县盛桥镇、冶父山镇及白湖镇共计22个村(社区)。变更设计范围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镇区,包括防洪工程、排涝工程(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2068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概算约375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庐江县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变更设计(集镇防洪部分)总承包,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套工程设计。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含消防、人防、气象、环保、施工图等)。
2.其它包含在设计范围内的内容:所有勘察、勘探(含物探)测绘等。
3.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勘察、勘探设计部分,经招标人同意,可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且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
4.本项目施工过程及保修阶段设计相关服务等(包括设计交底、设计变更、业务指导、协调及设计人员驻点等按有关规定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的一切服务)。
5.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及相关评价报告编制等所有内容,不再因任何理由变更投标费率。
6.本次项目设计任务不限于上述相关要求,中标单位编制的最终成果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所需设计材料的一切内容。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和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60万元的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的设计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9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10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00至2021年06月11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0551-68110066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元/标段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汪沛
电 话:15156519013
8.2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延安路1666号
邮编:230041
联系人:吴孟泽、史新军
电话:18119713120、1773003948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县政府综合大楼六楼
电 话:0551-87377717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农业银行保证金账号:121500010400206910000002582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保证金账号:20000258598766600053926
工商银行保证金账号:1302071038001770924
建设银行保证金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5554
邮储银行保证金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6317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