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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未在招标确定的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采购,如何处罚?
2021-06-28 浏览次数:1119

这种行为是违规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中、审计机关在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中、检察机关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察中发现此前情形,应当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处分。有些地方的财政部门对相关行为设置了制约性措施,对在非定点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单据将不予报销入账。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