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水利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并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文与水资源等专业。)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 / 。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