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承诺办流程的通知
合建〔2022〕11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管、建发局(建管中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质效,优化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办事流程。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选择承诺延期办理方式的,可直接登陆“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交《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延期备案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在线办理承诺延期备案手续。
对符合《关于修订<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建〔2019〕234号)要求的承诺办事项,各备案管理机构在“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出具办结批文(样式见附件2),批文由各备案管理机构自行编号(规则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延期备案承诺书》样式
2、延期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批文样式
3、批文编号规则
相关附件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