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备案,对项目投资额有没有限制?
答: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无投资额限制。
问题2:项目资本金和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可以等同吗?
答: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项目资本金是针对某个具体项目而言的,而企业可以投资多个项目。
问题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规定的属地备案原则,是指拟开展项目地点还是公司属地?
答:属地备案原则中的“属地”是指拟开展项目地点。
问题4:如果投资项目在核准后2年有效期内,已经取得了合法的开工许可手续并实质开工建设,但竣工前,核准文件核发已经超过了2年,这类情况下,核准文件是否继续有效?
答: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中“有效期”的界定标准为开工时间。
问题5:装修项目是否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是指有一个主体功能、有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独立核算、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管理的建设单位(活动)。在项目管理实践中,一般不将单独的装修活动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问题6: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还是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预算安排资金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
问题7:政府投资项目如何调整概算?
答:《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问题8: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概算调整,是竣工后调整,还是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出现调概的情形后,即申请调整?
答:考虑到项目建设实践的复杂性,《政府投资条例》未对概算调整的节点作出统一规定,因此,不同地方对此有不同规定。不论提出调概申请的节点如何规定,都应坚持《政府投资条例》关于“严格概算控制”的规定和立法本意,严格概算调整程序、明确概算控制责任、禁止违法超概调概,避免概算调整成为走流程、办手续的“走过场”行为。
问题9: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但是达不到10%及以上的时候,是否需要重新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但是达不到10%及以上的时候,一般不需要重新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但需要说明超出部分原因,并对资金筹措提出相应方案。
问题10:重大项目是不是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无文件规定重大项目范围?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对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作了规定。其中,《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