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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村湖农场冷库项目招标公告
2016-01-15 浏览次数:43799

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安徽省农垦局潘村湖农场的委托,现对“潘村湖农场冷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采购标为保温库体部分:标准冷库保温板、聚苯乙烯夹芯板、冷库地面保温等;低温冷藏库用并联式制冷机组;保鲜气调库用并联式制冷机组;电器控制系统;制冷管路系统。负责制冷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施工标主要为冷库土建和钢结构等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工程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2、计划工期:一标供货周期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90日历天 ; 二标工期为90日历天

3、招标范围:清单、图纸内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作为2个标段 。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编号:AHHP-2016- 002

 

二、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3.1.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冷库生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备冷库生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投标授权书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1.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5投标人必须有生产企业提供的授权销售服务委托书(投标人为制造厂的无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1.6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2、 拟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并注册在本单位;

3.3.1报名时须审查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销售服务委托书(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一标段)、资质证书;拟派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3.3.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16年 01 月7日至 2016年 01月13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3.3.3报名费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局潘村湖农场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潘村湖农场机关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0-8051402  

代理单位: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栋1楼,包河大道与延安路交口往东300米。

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85690340

传真:0551-62303280 

备注

    所有证件、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