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编号:HPZB-2024-469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2024年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太平畈乡道路河堤修复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太平畈乡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街道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发包方式: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1、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浆砌石挡土墙520.07立方米,路基1098平方米,混凝土路面244平米等。总造价约55.78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 预算价为:伍拾伍万柒仟捌佰肆拾叁元零柒分(¥557843.07元)
审核价为:伍拾万零壹仟伍佰元贰角整(¥501500.20元)
发包价为:伍拾万零壹仟伍佰元贰角整(¥501500.20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交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包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和重大安全事故。
3、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公章(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十二、采用直接发包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该项目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承包人资质符合本项目发包内容要求,为了便于协调管理,经会议研究,该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发包。
十三、拟定承包单位:
1、名称:安徽霍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
十四、发包范围:本项目发包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十六、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十七、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时00分
2、发包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霍山县衡山南路35号)
十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64-5731386
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街道
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5566635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南路35号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