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公安局双凤责任区刑警队食堂及职工宿舍新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长丰县公安局双凤责任区刑警队食堂及职工宿舍新建项目。
1.2招 标 人:长丰县公安局
1.3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长丰县所属范围内。
2.2发包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期:2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提供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比选文件的领取
4.1获取时限: 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4.3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费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一楼开标大厅。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比选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丰县人民政府(www.changfeng.gov.cn)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pzxjt.cn/)
8.联系方法
8.1招标人:长丰县公安局
8.2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205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1815650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