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8〕28号),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27个市、县(市、区、旗)予以督查奖励。2018年对表彰市、县(市、区、旗)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项目奖励800万元;对表彰市、县(市、区、旗)在2019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中国财经报社PPP版对表彰市、县经验做法进行“国务院表彰的推广PPP模式有力市县”专题宣传。
江苏省沛县高度重视PPP工作,把推广应用PPP模式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的重要抓手和推进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在规范中求创新,在创新中谋发展,PPP模式不断健全规范,结出了丰硕成果,干成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办妥了一批多年想办又办不了的要事,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底,全县入省库PPP项目16个,总投资149.25亿元。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框架
沛县成立PPP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县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为加快项目建设,强化跟踪服务,供水项目、安国湖湿地生态景观项目、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等入库项目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每个项目快速推进。同时,出台《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的通知》,构建起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制度体系,牢牢抓住工作的主动权。
严格项目入库,加强动态管理
在项目选定上,沛县把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能源、市政、环境污染治理与运营、水利、农业、信息、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领域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等新建及存量项目列为重点,在进行PPP运营合理性评估论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PPP模式运作。规范PPP项目入库审核,优先选择“两个强制”项目、政府平台存量项目以及有现金流、使用者付费项目进入PPP项目库,所有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均已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坚持“有进有出”原则,加强PPP项目库动态管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当入库项目出现不符合PPP模式运作要求、不再采用PPP模式、项目停止实施等情况时,及时申请退库;当项目实施与入库时相比发生重大变化时,按规定履行项目变更批准手续后申请变更调整。
规范操作流程,创新运转机制
沛县重点抓住规范操作、依法采购、争取支持、优化路径等4个环节,确保所有PPP项目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又能顺利落地实施。
在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方面,沛县针对每一个PPP项目,从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采购文件、项目合同等方面,严格按照“一个全程”“两轮评审”“三级发布”“四项批复”的流程,实施全生命周期的指导和监管,推进PPP项目规范化运作。“一个全程”,即财政部门、实施机构、咨询机构、法务机构等全程参与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两轮评审”,即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项目实施机构会同财政部门组织PPP专家论证,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再组织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评审,通过部门评审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方案,进入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流程;“三级发布”,即市场测试公告在县政府网发布,资格预审及招标公告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省级示范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提高项目招标的公开性和竞争性。
在依法运用采购方式方面,沛县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切实把落实“两个参与”和“三个严禁”作为行业管理的纪律红线,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标书编制和审核、参与采购结果的谈判确认,严禁设定资格条件的排他性、歧视性条款;严禁资格预审条件、评分标准量身定做;严禁项目实施机构违规选择专家、干预专家评审结果。
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方面,沛县紧跟上级政策导向,积极组织区域供水、污水处理、热力管网等项目的筛选申报,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对PPP项目的补贴和奖励。比如,总投资15.04亿元的沛县供水PPP项目,2016年获得省级PPP试点奖补资金570万元,省PPP基金支持2亿元,2017年获得财政部示范奖补资金800万元,同年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水务PPP示范案例。
在探索优化实施路径方面,沛县结合具体的PPP项目,抓住项目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以敬安镇小城市创建PPP项目为例,该项目总投资14.2亿元,分为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5大类、34个子项目,于2017年3月份编制实施方案,5月份通过专家论证和部门评审,6月份向省厅申报入库,7月份完成资格预审,8月份完成政府采购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从开始立项到落地执行不到6个月,项目实施速度开创了徐州市先例。其中的关键点是,在没有成立SPV公司的前提下,敬安镇和县政府出资方代表先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办理部分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并投入5000余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9月份社会资本方确定后,采取增资扩股方式进入项目公司。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