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2018〕20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计划》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决定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市场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在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
二、抽查比列
20%。
三、抽查依据
(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计划》;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DB34/T1948 -2013)。
四、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
五、抽查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企业是否存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中所列禁止性行为;
(三)成果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章、规范要求。
六、抽查要求
(一)请各市站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摇号确定抽查对象及抽查人员,公开通报抽查结果。
(二)10月31日前完成抽查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抽查结果通报工作;11月20日前将抽查报告报送省总站。
(三)做好抽查档案存档工作,抽查结果将作为信用记录记入被抽查企业信用档案。
(四)抽查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检查、廉洁检查,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