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造价〔2018〕6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专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计划>的通知》(建稽函〔2018〕871号)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造价〔2018〕2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8年合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行为动态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8、9月
二、检查对象
2018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2016、2017年我市开展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督检查抽查到的企业不在此次抽查范围内。抽取企业的比例为20%。
三、检查内容
对抽取企业资质条件和近期承接的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进行抽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是否存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中所列禁止行为。
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章、规范要求。
四、检查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
2、《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DB34/T1948-2013)。
五、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要求受检企业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等资料(详见附件),并安排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受检造价咨询业务项目负责人、成果文件编制、审核人员到我站接受检查和询问。相关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配合本次检查,确保上述人员到场;受检的证件、资料和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应梳理完善,及时提交造价站备查。
2、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与责任人,将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在市城乡建委网站曝光。
3、本次检查结果将上报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并作为信用记录记入被抽查企业信用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合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行为动态检查内容及资料表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