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试行)的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49号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追究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及《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质〔2018〕162号),我厅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试行),现予公告,请各地认真执行。
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试行)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