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9-LJPFXY-GYBZC-1103
西区大别山路以南营区水塘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西区大别山路以南营区水塘周边废弃建筑物及固体垃圾较多,杂草丛生,树木零乱。为加强营区管理,拟对水塘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整治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清除废弃建筑物和固体垃圾、清理杂树杂草、环水塘铺设透水砖人行步道(长约2200米)、修建水塘间水泥路(长约120米)、安装太阳能草坪灯。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2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投资概算:约97.8万元。
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西区大别山路以南营区水塘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近三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 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1月~2019年11月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网页查询截图)。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内(2016年1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
2.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条件: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不接受报名,下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文件(装订成册并盖公章)报名登记,并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标书前投标人需签订保密承诺函书,如违反承诺内容,一切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0日15时00分 ,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http://www.ahtba.org.cn/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hhpgs.com/、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媒介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451号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17667570519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
联系人:史新军
电话:17730039484
保密承诺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我方参加的贵方西区大别山路以南营区水塘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施工项目招投标和施工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军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涉军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军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军队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军事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涉军秘密载体进行清理,全部移交军队单位,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部队保密规定,落实封闭施工现场、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办理进出场地证件等安全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和军队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投 标 人: 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