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51-64269116工作时间:8:00-18:00在线咨询
 

造价咨询

最新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皖都徽韵对面)


电话:0551-64269116   

 

传真:0551-6426911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造价咨询 >> 学习与指导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摘自安徽省造价信息定额网
2015-09-07 浏览次数:44946

问: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造价【2014】13号文)精神要求,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以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础,建筑工程计取标准为2%,那么在造价过程中附属在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在计价中是否收取此部分费用,因为个人觉得此费用是规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和政府部门收取的税金一样的道理,望予解答。

答: 文件中安装工程未考虑扬尘污染防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