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被选取单位应填写选取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被选取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被选取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被选取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选取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选取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
4、被选取单位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5、被选取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参加选取的,责任自负。
6、请被选取单位注意加密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
7、被选取单位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
8、被选取单位响应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被选取单位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
9、评审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被选取单位雷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被选取单位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项目单位予以追缴。
11、被选取单位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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