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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仪表厂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2022-07-29 浏览次数:581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仪表厂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1.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仪表厂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YBC-202201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YBC202201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青弋江路交口西南侧。

2.6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8884.72平方米(约43.33亩),暂定总建筑面积93669.16平方米,容积率2.4,地上建筑面积71115.53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建筑面积23543.49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444.23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085.77平方米,代建安置房建筑面积38042.19平方米,代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553.63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批通过的设计出图面积为准。装配率上限65%(其中安置房装配率不低于30%,商品房装配率不低于65%)。

2.7合同估算价:2.6亿元

2.8计划工期:579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

1)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单体工程设计(含地上和地下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库及单体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专项工程设计(基坑支护、 绿建专篇、装饰装修、消防、电梯、幕墙、室外雨污、人防、地震安评(如有)、防雷、 亮化、充电桩、主入口大门、汽车坡道及非机动车坡道雨棚等)、电子校核(施工图阶段)、测绘、日照报告等施工图阶段的所有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

2)施工范围:所有单体楼(1#-7#P1#-P4#)、地下车库、配套用房(含开闭所、配电房等)、临时水电、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土建、安装、土方开挖及回填(含地库侧壁及顶板回土)、基坑支护、基坑监测、消防、智能化、电梯、绿建、人防(含防护防化设备、人防标识标牌)、进户门、铝合金门窗(含阳台推拉门、不含厨房推拉门、不含单元门)、防火门、太阳能、栏杆百叶格栅(含室内、公区、屋面、地下室、室外)、汽车坡道及非机动车坡道雨棚、亮化、奶报箱、配电箱(含配电箱、柜、开关箱、电表箱)、地下室排污泵以及招标文件(含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白蚁、抗震、防雷、电梯(以暂估价计入)、消防、绿建、人防、档案、竣工需政府验收工程,需满足验收要求的一切工作内容,不限于图纸设计范围。

2.10项目类别: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住宅,商业建筑,社管用房及架空层,代建安置房,代建党群服务中心等且装配率上限65%,其中安置房装配率不低于30%,商品房装配率不低于65%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资质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或合同总价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厂房)。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729日至20228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 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201室,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文件时时须审查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部分合同款往来发票凭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证书证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819930分止

5.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5.3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层开标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及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pzxjt.cn/)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路中铁科技大楼四楼

邮编:230041

联系人:宫经理

电话:0551-8257422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

邮编:230000

联系人:汪月琴、吴孟泽

电话:1815650608218119713120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报名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9.3对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如下:

1)严控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仅可指派一名授权委托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活动,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2)全员登记监测。开始时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扫码、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或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允许进入。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凭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参与现场招投标活动,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

3)配合现场防控。进场后,所有参与招投标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人员有疫情症状等紧急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

账号:223101207008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