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滨湖科学城BK202201地块璟和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滨湖科学城BK202201地块璟和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项目编号:ZTYHY202302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ZTYHY20230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科学城宁波路以北、上海路以东。
2.6建设规模:合肥滨科城BK202201地块项目(璟和院)占地面积43775.71m2(65.66亩):其中住宅用地63.41亩,公园绿地2.25亩,包括1#、2#、3#、4#、5#、6#、7#、8#、9#、10#商品住宅楼、11#租赁住房,P1#、P2#、P3#配套,地下室、配电房、开闭所工程等。建筑面积约114359.6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4529.72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5582.3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批通过的设计出图面积为准。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社管用房及架空层,其中租赁住房装配率不低于50%,商品房装配率不低于65%)。
2.7合同估算价:4亿元
2.8计划工期: 640天,2023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
(1)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单体工程设计(含地上和地下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库及单体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和地下部分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人防、消防、配合装配式设计及审图等所有设计及相关服务)、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梯、幕墙、室外雨污、人防、地震安评(如有)、防雷、亮化、充电桩、小区出入口大门、汽车坡道及非机动车坡道雨棚、地库人行出入口和单元门厅雨棚、外立面装饰、人防标示标牌,地下室人防区域彩绘等所有设计及相关报批报建配合)、电子校核(施工图阶段)、日照分析(施工图阶段)、审图等施工图阶段的所有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
(2)施工范围:所有单体楼(1#-11#、P1#-P3#)、地下车库、配套用房(含开闭所、配电房、公厕等)、临时水电、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合同要求范围内土建、安装、土方开挖、消防、电梯(以暂估价计入)、精装修(以暂估价计入)、人防(含防护防化设备、人防标识标牌、满足人防验收人防墙面彩绘)、铝合金门窗(含铝合金窗、阳台推拉门、不含厨房推拉门、不含单元门)、防火门、空气源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栏杆百叶(含室内、室外、公区、屋面、地下室)、配电箱(含配电箱、柜、开关箱、电表箱)、地下室排污泵以及招标文件(含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
白蚁、抗震、防雷、电梯、消防、绿建、超低能耗、装配式、人防、档案、竣工等需政府验收工程,需满足验收要求的一切工作内容。
2.10项目类别: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PC)(包含商品住宅、租赁住房、配套用房及架空层,其中租赁住房装配率不低于50%,商品住房装配率不低于65%)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资质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或合同总价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厂房)。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现场获取,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205室,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文件时须递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部分合同款往来发票凭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证书证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00分止
5.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5.3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层开标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pzxjt.cn/)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路中铁科技大楼四楼
邮编:230041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1-8257422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汪月琴、吴孟泽
电话:18156506082、18119713120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报名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
账号:223101207008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