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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中容易混淆的十五对法律专业概念(九)
2023-11-22 浏览次数:321

九、合同价款与成本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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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等法律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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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简述

合同价款是包括工程价款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的价款总和,而施工承包合同价款中最重要、所占比重通常最大的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指承包人保质完成建设工程后发包人支付给该物化劳动的对价,即通常称的工程造价.通常,合同价款并非一定包括赔偿款、索赔款、其它款项,但一定包括工程价款。而成本造价指承包人为完成建设工程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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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区别

除均受具体项目的技术参数影响外,合同造价还主要由工程发包形式、市场供求关系、承发包双方的博弈技巧等左右,并最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以计价方式、确定形式、结算方式等条款方式予以锁定。由此可见,合同造价更取决于主观判断,而成本造价更取决于管理水平。

也因此,虽然法律规定在签约过程中,发包人不得迫使承包人以低于成本造价竞价,承包人也不得主动以低于造价竞价。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可能出现合同造价小于成本造价致使承包人亏本的情况。即若签约时合同造价低于成本造价则属于违法行为,若履约后合同造价低于成本造价则属于合法商业行为。

综上,合同造价是双方合意的结果,约束承发包双方;而成本造价则是一方内部成本和费用花费的结果,原则上,只能影响承包人一方。从理论上而言,两者彼此独立,互不干涉。就建设合同而言,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的只能是合同造价,而不可能是成本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