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DCGS-2024-0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或者框架协议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的洁具供货安装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及合同款往来部分发票凭证。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则提供的对应合同发票金额需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变更为:
“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或者框架协议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的洁具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及合同款往来部分发票凭证。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则提供的对应合同发票金额需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招标文件有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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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