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制01的法规依据
01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令第7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 176-2007
条文说明
4.2.1 永久性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是工程质量检验的主体与重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进行全面检验并将实测结果如实填写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中。
施工单位应坚持三检制。一般情况下,由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6.2.11条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03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
SL 631-2012
第3.2.4条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 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3)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 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工序中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04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
SL 632-2012
第3.2.4条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 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3)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 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工序中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05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SL 633-2012
第3.2.3条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 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3)施工中的见证取样检验及记录结果资料。
4)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 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工序中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平行检验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06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SL 634-2012
第3.2.4条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 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3)施工中的见证取样检验及记录结果资料。
4)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 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工序中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