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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学习总结
2025-01-22 浏览次数:474

2024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 - 2024)相较于 2013 年版的计价规范有诸多重要变化,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以下是对其关键内容的详细总结:


一、总则


目的与依据

- 2024 标准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方法,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比 2013 规范,法律依据更加全面且与时俱进,适应了新的法律环境和市场需求。

- 明确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其他计价活动可参照应用,使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加清晰明确,避免了使用中的歧义。


计价组成与责任主体


- 摒弃了 2013 规范中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等组成的固定表述,代之以工程量清单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增值税分别编制及计价的新要求,突出了增值税在计价体系中的独立地位,更符合当前税收政策在工程造价中的重要性。

- 强化了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责任的规定,发承包双方及工程造价咨询人都需对文件质量负责,

且工程造价咨询人在业务承接上有了更严格的限制,如不得同时接受双方相悖的委托,确保了计价活动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二、术语


术语精简与调整

- 大量精简和调整了术语,如删除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旧术语,新增了合同清单、费率计价等新术语。合同清单明确了其在合同签订及价款构成解释方面的关键作用;费率计价为工程计价提供了新的方式,丰富了计价手段,使术语体系更加简洁且贴合当前计价实践。

- 对原有术语如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等的定义进行了优化,使其涵盖范围和界定更加准确,有助于减少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因术语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争议。

风险与成本相关术语变化

- 删除了风险费用、工程成本等术语,将风险因素融入到综合单价等计价要素的确定过程中,使风险分担在计价环节的体现更加合理和隐晦,避免了单独列项可能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三、一般规定


计价方式与清单编制

- 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和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要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宜采用,且详细说明了清单编制及计价的具体规则,如清单项目价款可采用单价计价、总价计价或费率计价等方式,


并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计价要求和价款调整规则,增强了计价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 强调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包括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规范等,同时新增了对清单项目编制的补充完善及特殊情况处理的规定,如清单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约定计量方式或采用其他清单形式,并需在相关文件中详细说明,确保了清单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计价风险分担与调整

- 细化了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明确了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事项,如法律法规变化、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缺陷等;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事项,如措施项目清单准确性、自身施工方案调整引起的费用增加等。


同时,对于物价变化引起的风险,规定了在不同情况下的调整方法和双方分担原则,使风险分担更加公平合理,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 新增了工程价款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量清单缺陷等情况下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完善了合同价款调整的触发条件和处理流程,使计价活动能够更及时、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


四、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计价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宜采用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应包含多种费用及风险因素,如满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应对工程量清单缺陷等费用,且明确了材料暂估价项目综合单价的计取方式,使分部分项工程计价更加准确和全面。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根据其特点分别采用总价计价或单价计价方式,详细列举了措施项目费用包含的具体内容,如临时设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


并规定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价依据,确保了措施项目计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

- 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等分别规定了计价方式,如暂列金额用于特定情况的费用预留,专业工程暂估价可采用总价计价,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服务内容计算等,使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更加规范和有序。


五、合同选择与要求


合同类型与适用场景

- 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且分别说明了各合同类型的适用条件,如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较小等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紧急抢险等工程,为发承包双方在合同选择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 规定了发包人在选择合同类型时应考虑的因素,如招标图纸设计深度、


技术难度、计价风险等,使合同选择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合同条款关键内容约定

- 强调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义务、责任、工程保险、保函、质量标准、工期、价款调整、支付、结算、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有据可依,减少合同漏洞和纠纷。


六、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 


澄清或说明程序与要求

- 规范了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的程序,应在工程开标后至定标前进行,对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分别规定了处理方式,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明确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及回复文件不可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关键内容,


且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仅针对特定内容进行,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其他评审工作,保证了投标报价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报价修正与合理性审核

- 详细规定了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时的修正方法,确保投标总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时对报价合理性疑问和未完整填写投标报价的情况规定了处理措施,如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资料或进行澄清说明,维护了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七、建筑信息模型应用


新增建筑信息模型在建设工程计量计价活动中的应用规定,包括数据格式要求、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实施过程计量与计价等环节的应用方法,推动了建筑行业数字化技术在造价管理领域的应用,提高了计价的效率和准确性。


八、工程量清单编制


编制责任与依据

- 明确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且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责任归属在不同合同类型下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如单价合同中发包人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负责,总价合同中承包人对已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准确性负责,增强了责任意识和风险约束。

- 详细列出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包括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等,确保编制工作有章可循,提高清单质量。

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编制要点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载明项目编码、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等关键信息,且根据合同类型不同,编制要求有所差异,如单价合同需依据招标图纸等编制,确保清单项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价,使其更符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和成本投入。

 

九、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编制与复核要求

- 建设工程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按规定编制并公布,编制依据包括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工程特点等多方面内容,确保限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为投标人提供明确的报价参考。

- 详细规定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过程中各清单项目价格的确定方法,如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单价项目根据招标文件和清单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其他项目清单按相应规则计价,同时对增值税计算也有明确规定,保证了限价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投诉与处理机制

- 建立了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异议的处理机制,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及时答复,若异议未得到妥善解决,投标人可向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保障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十、投标报价编制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如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等,且综合单价应涵盖风险费用,同时应按要求填报暂列金额等项目,确保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十一、合同价款约定


约定时间与方式

-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规定时间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且约定内容不得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明确了合同价款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原则,保证了招投标结果的有效执行。

- 对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也做了相应说明,使不同情况下的合同价款约定都有章可循。

约定事项明细

-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支付、工程计量与支付、价款调整、索赔、风险承担、结算、质量保证金、违约责任等事项,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经济活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减少合同履行中的不确定性和纠纷。


十二、合同价款调整


调整事项与程序

- 全面列举了合同价款调整的事项,如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物价变化、索赔等,并详细规定了各项调整事项的处理程序和时间要求,如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价款调增或调减报告,发包人应及时核实确认,确保合同价款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变化情况。

- 对于不同合同类型下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款调整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如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在工程量变化、


清单项目变更等情况下的综合单价确定和价款计算方式,使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更加合理和规范。

特殊情况处理

- 针对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误期赔偿等特殊情况引起的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制定了详细的处理规则,明确了发承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费用分担、工期顺延及赶工费用承担等规定,保障了双方在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十三、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预付款与进度款支付

- 规定了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支付时间、使用要求及扣回方式等,确保承包人有足够资金启动工程施工,同时保障发包人资金安全,如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且不高于规定比例,承包人应在开工一定时间内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等。

- 明确了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支付时间及计算方法,如进度款支付比例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 60%不高于 90%,发包人应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 14 天内支付,



同时规定了甲供材料金额的扣除方式等,保证了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工程款项,维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支付保障与违约责任

- 对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情况,规定了承包人的索赔权利,保障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合同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十四、竣工结算与支付


结算编制与核对程序

-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和计价方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详细规定了竣工结算文件的编制依据、编制内容和编制程序,如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对,若双方有异议应按规定程序处理,确保竣工结算工作的有序进行。

- 对于施工过程结算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编制依据、价款调整列入、支付比例、措施项目费用和总承包服务费计算及调整等内容,强调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可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组成部分,


且竣工结算不应重新计量计价部分内容,提高了工程价款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了竣工结算时的争议。

结算支付与质量保证金

- 明确了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的内容和发包人审核支付的时间要求,如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规定时间内核实并签发支付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结算款,否则承包人有权索赔,保障了承包人能够及时获得工程款项。

- 规定了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使用方式和返还条件,如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价的 3%,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保证金,确保工程质量保修工作的有效实施。


十五、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针对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等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结算和支付方法,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协商解除合同应按协议结算支付,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应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及相关费用等,合理解决了合同解除后的经济遗留问题。


十六、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调解机制

- 新增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调解机制,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或在合同签订后共同选定争议调解人,规定了调解人的职责、任期、调解程序及调解书的约束力等内容,为双方提供了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途径,有助于快速、低成本地解决争议。

仲裁与诉讼

- 明确了仲裁或诉讼在合同价款争议解决中的地位和程序,规定仲裁或诉讼的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法定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守,保障了争议解决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十七、工程造价鉴定


虽然删除了原规范中工程造价鉴定的详细章节,但在其他相关章节中对涉及工程造价鉴定的情况进行了原则性说明,如在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等部分提及在必要时可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使工程造价鉴定在新的计价标准体系下仍能发挥其在解决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避免了重复规定。


十八、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计价资料管理

-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现场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其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为计价有效凭证,但需保证真实性,同时规定了书面文件的送达、签收、存档等要求,确保计价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为工程计价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计价档案管理

- 要求发承包双方及工程造价咨询人对计价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了档案保存期、文件形式、整理方法及移交程序等,保证了计价档案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查阅和审计。


十九、工程计价表格


规定了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不同阶段使用的工程计价表格格式及填写要求,包括扉页签字盖章、总说明内容、各清单项目表格填写等,使工程计价工作在表格使用上更加统一和规范,提高了计价工作的标准化程度。


通过对 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学习总结可知,该标准在计价规则、风险分担、合同管理、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优化和完善,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各个环节提供了更详细、更合理的指导,有助于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


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实际应用中,发承包双方及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深入理解和严格执行该标准,确保工程计价活动的公平、公正、合理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