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51-64269116工作时间:8:00-18:00在线咨询
 

招标代理

最新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皖都徽韵对面)


电话:0551-64269116   

 

传真:0551-6426911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代理 >> 学习与指导

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影印件上存在“仅用于XX项目投标”水印,且该项目不是本次招标项目,如何处理?
2025-06-23 浏览次数:16

【案情回顾】

某国有企业车辆租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未提供的将会被否决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A提供的营业执照影印件中,存在“仅用于XX项目投标,其他用途无效”的水印,且水印中的项目并不是本次招标项目。对于是否应当对投标人A做出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内部出现分歧,未能形成统一意见。

【案情分析】

营业执照是投标人公司合法设立的凭证,是投标人法人身份的证明,也是投标人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因此,每家公司都会重视保护营业执照的安全。‌为营业执照添加水印、使用说明或防伪标识码,明确使用范围和权限,是一种能够有效防止他人非法复制和滥用公司营业执照的手段。

本项目中投标人A提供的营业执照影印件中存在“仅用于XX项目投标,其他用途无效”的水印,该营业执照的影印件限定了使用范围和使用场景,且明确了“其他用途无效”。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而投标人A提供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对于本项目投标来说是无效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A作出否决投标处理。